我国电磁辐射污染与电磁环境监测现状研究 |
1 电磁辐射污染及其特性 1.1 电磁辐射感染及其危害性 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向空中发射或泄漏的现象,过量的电磁辐射会造成危害(wēi hài)人类身体健康的电磁辐射感染。电磁辐射污染又称电子雾污染,电台、电视台、高压线、变电站、雷达站、电磁波发射塔等大型设备;电子仪器、医疗器械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甚至包括家用电器如微波炉、电视机、手机等在工作时,都会产生各种不同电磁波,这些频率不同的各种电磁波充斥着我们得生活空间,这些无形的电磁波不但无色无味,还可以穿透包括人体在内的任何物质,对人体造成伤害。 随着电子技术在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我们生活空间中人为的电磁能量增长十分迅速,电磁辐射(Radiation)污染已成为二十一世纪主要污染源之一。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的公布数据(data)显示:电磁辐射已成为21世纪人类健康最大危害之一。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危害主要表现有三个效应:累积效应、热效应和非热效应。长期科学实验研究表明,人类若长期处于强电磁辐射环境下,有可能造成儿童白血病,人体癌细胞加速繁殖,诱发癌症,生殖系统(system)受到影响,使得儿童的智力受到损害;强电磁辐射还会影响人的视觉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研究还表明,儿童、孕妇(Pregnant women)等人群对电磁辐射比一般人群敏感[1]。 1.2 电磁辐射(Radiation)污染的特性 电磁环境是存在于给定场所所有电磁现象的总和,包括了自然的和人为的,有源的(直射波)和无源的(反射波),静态和动态,它是由不同频率(frequency)的电场和磁场组成[2] 。无锡空气检测新装修或新进家具的房子尽量通风。检测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检测,“氡气”则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检测;对采用中央空调的,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检测。电磁辐射污染作为一种新型污染,其主要特点有: (1)隐蔽性强 (2)损害后果的长期性和潜伏性 (3)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的影响还存在科学上不确定的因素(factor) 2 我国电磁辐射污染现状 2.1电磁辐射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感染源 二十世纪八十代以来,随着人们对生活需求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电磁辐射(Radiation)设备(shèbèi)被应用到我们的生活空间中,这些设备数量不断增加,分布也越来越广、设备的功率(指物体在单位时间内所做的功的多少)也不断变大。与此同时,随着城市人口和建筑的密度不断增大,电磁辐射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城市污染源。同时在农村,居民家用电器不断增加,电力、通信及交通事业的发展也非常迅速,可见电磁辐射污染已由大城市迅速向中小城市及农村扩散。19995月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公告:电磁辐射危害人体健康。20003月28日,国家经贸委下发安全第189 号文件:电磁辐射需加以防护。8月6日,中国消费者(Consumer)协会发布第9号消费警示:日常生活需防电磁辐射。 2.2我国电磁辐射污染纠纷不断增加,矛盾不断激化[3] 近来,我国的电磁辐射感染纠纷日益增多,电磁辐射污染投诉率居高不下,因电磁辐射污染纠纷提起的诉讼也越来越多。我国电磁辐射污染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因在居民区建设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引起的排除妨碍纠纷 由于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建在居民区,居民以造成电磁辐射污染, 影响正常生活和人体健康为由,要求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排除妨碍,另行择址建设或搬迁受影响的居民。无锡环境检测中心是通过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的检测,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确定环境质量水平,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础和保证。简单地说,了解环境水平,进行环境监测,是开展一切环境工作的前提。全国城乡各地因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而起的纷争越来越多,特别是、等大城市发生了多起小区送变电工程建设纠纷。 (2)因电磁辐射污染所致人身伤害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电磁辐射污染的损害后果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一般不会因电磁辐射污染立即对人体造成显而易见的损害后果。无锡空气检测新装修或新进家具的房子尽量通风。检测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检测,“氡气”则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检测;对采用中央空调的,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检测。故以电磁辐射污染所致人身伤害为由要求损害赔偿的纠纷相对较少。但也有越来越多长期暴露在电磁辐射环境中,现已出现可能(maybe)与长期电磁辐射污染有关的严重损害后果的人,向电磁辐射设施(shè shī)、设备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提出了侵权损害赔偿的要求。 (3)因手机电磁辐射(Radiation)污染引发的纠纷 在使用中产生电磁辐射的产品很多,如各种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等,但消费者最为关注和引发大量纠纷的产品是手机。但我国至今尚无一部手机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监管部门也没有作出在手机上标注辐射量的强制性要求,使得手机电磁辐射纠纷长期难以解决。 2.3关于电磁辐射污染的纠纷,大多数解决不力 电磁辐射污染直接关系到大范围(fàn wéi)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公众的敏感度很高,但电磁辐射污染纠纷的解决却往往难以获得各方都较为满意的结果。其主要原因是: (1)电磁辐射(Radiation)污染防治的科学宣传不够 (2)不尊重公众私权,造成对立局面 (3)法律法规不健全,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不够 作为一种迅速出现的新污染源,我国对电磁辐射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电磁辐射污染方面相关的法律(Law)法规等,我国在这块还存在空白和矛盾的地方,而且环保执法“刚性”不足,有加大了解决此类污染纠纷的难度(difficulty)。 基于此,大多数关于电磁辐射污染的纠纷难以得到迅速解决,这种情况久拖不决,使得矛盾(事物属性的对立)不断升级升级、激化,甚至导致群众采取过激手段。目前,电磁辐射污染不仅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而且已制约甚至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 3 我国电磁环境监测的发展概况及前景 我国对电磁环境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进入20 世纪90 代,我国高科技产业和国民经济发展迅速,电磁环境监测方面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一批电磁环境实验测试中心相继建立。但是,目前我国对电磁环境方面的研究大多停留在某一实际干扰问题的防护水平上,比较成熟的电磁环境分析和预测软件目前还没有。由于我国电磁环境近场测量设备的研制工作也开展比较晚,目前国产的近场测量仪器及设备存在屏蔽性能差、灵敏度低、频带范围(fàn wéi)窄、测量费工费时、型号少、精度差等问题。 4 结束语 迄今为止,电磁环境对人类影响的许多问题仍无定论,而随无线电技术的快速发展,电磁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突出,电磁环境监测技术的重要性也日益凸现。因此,有关电磁环境监测方面的研究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值得庆幸的是,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电磁辐射(Radiation)污染的防护、治理及监测,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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