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
依照上述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策略对策要点,对增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应采取以下具体办法: 1.将现有的环卫体系进行改制,一律改成城市垃圾处理企业,并完全与政府主管部分脱钩,成为自负盈亏、自我经营、自我发展、自担义务的企业法人。有前提的可能改成股份制企业,激励社会法人跟个人参加入股或投资。 2.依照最佳范围化准则,把城市划分成若干个区域(中小城市可不划分区域),把这些区域的垃圾处理权(包含垃圾的收集、分检、储运、处理、利用跟经营等)进行招投标或拍卖,亦可将垃圾处理基本设施的建设权跟经营权分别进行招标或拍卖。有前提的企业均可能参加垃圾处理权的公平竞争。这样既可能降落垃圾处理本钱,又可能进步垃圾处理跟利用的效力,还可能增进垃圾处理技巧的发展。 3.政府依照每人每天产生的垃圾量,判断每人应交的垃圾税,对因超出畸形生活活动产生的垃圾另行加税。征收的垃圾税专门用于城市垃圾处理。依照城市垃圾处理公司处理垃圾的量跟处理的品质支付垃圾处理费。 4.制订城市垃圾处理监督治理条例,明白城市垃圾处理当达到的标准请求、处理的技巧标准、处理企业的义务、权力,以及义务权力的监督保障机制、监督部分的权力义务、失职行动的处罚等。使垃圾处理企业跟监督部分的所有行动都置于法律的标准之下,不按国度的技巧标准处理垃圾,或处理后达不到国度划定的处理请求时,垃圾处理企业岂但得不到垃圾处理费,还应被罚款,造成重大环境迫害的还应承担民事跟刑事义务。同样对监督单位的失察行动也应有相应的制裁划定,这样把垃圾处理行动跟监督治理行动均纳入法制化标准化的轨道,避免从前政企不分,只有权力不义务所带来的弊病。 5.因为垃圾处理是无利或微利经济活动,政府要树破政策支撑激励体系。一方面对从事垃圾处理的投资跟产业活动罢黜所有税项,以加强垃圾处理企业的自我生存才干;另一方面政府对投资经营垃圾处理达到一定范围、运行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嘉奖,把政府的直接投资行动变成激励行动;再一方面政府对从事垃圾处理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激励金融机构向垃圾处理活动注入资金;最后一方面城市垃圾处理基本设施建设与经营可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制配合、政府合股等情势,激励国内外投资经营者参加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跟经营;另外,容许合乎前提的城市垃圾处理企业优先上市发行股票或企业债券,向社会募集资金,开辟社会融资渠道,解决自我资金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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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城市供水和废水处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下一条:城市垃圾处理现状及阻碍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